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看: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对于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发现别人重婚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吗?
      一、发现别人重婚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吗?发现别人重婚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发现有犯罪行为的,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所以其他人发现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公开宣判女被告人是什么意思?
      一、公开宣判女被告人是什么意思? 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应在十日内发送当事人。当庭宣判的,人民法院同...


·夫妻财产保证书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保证书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婚内财产协议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乙方: ,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


·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怎么办?
      结婚离婚都是现代人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小孩子就会有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偶尔也会出现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的情况,如果遇到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的法律方法,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一、小孩抚养权判后不执行怎么办1、离婚案件判决生效...


·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
      一、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


·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一、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


·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了之后的最佳选择。离婚有多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和平协议离婚,这种离婚影响最小;另外一种就是,双方分歧比较大,只能通过诉讼进行离婚,有可能会经过多轮诉讼才离成。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 一、关于离婚...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


·一般诉讼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是需要准备一定的东西,而这里需要准备的东西其实也就是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因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方面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经过审查之后才会受理案件。那一般诉讼离婚需要哪些东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在很多偏远地方,人们对结婚都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为只要男女在一起生活就是结婚了,根本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如果在后期生活中男女感情破裂,很多人就问我们,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出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


·协议离婚超过一年财产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吗
      协议离婚超过一年财产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吗1、协议离婚超过一年就不能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了,协议离婚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