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精神病有没有起诉离婚的权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精神病人要区分情况,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离婚同正常健康人离婚程序,在其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需要监护人代为起诉。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其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有哪些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有哪些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包括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的费用是来自国家财政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国家赔偿法第四章详细规定了...


·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今,很多人对离婚财产分配有着非常多的不明白,像是男方名下无财的话,离婚财产分配问题,还有就是结婚半年,离婚后财产的分配问题等,其实在国家《婚姻法》中,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64律师我们给您总结以及讲解到底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方名下无财离婚财...


·老年人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可以吗
      老年人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可以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子女分配1、老年人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3、老...


·遂溪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子孙满堂一直是中国人的思想,但是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导致资源匮乏等一系列问题频发,所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对于超生的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由于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下面我们着重介绍一下广东遂溪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 一、社会抚养费的含义 社会抚养费,是...


·老人可以争取孙子的抚养权吗
      当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通常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在一般情形下孩子的抚养权会首先考虑父母,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那么老人可以争取孙子的抚养权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解答疑惑。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


·一、离婚后对财产如何变更?
      一、离婚后对财产如何变更?首先,说到房屋产权变更,前提背景是这就算做夫妻共同财产之内的,个人财产不必做房产变更。也就是说,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其次,说到房屋产权变更,是与房屋的性质有关。我们可...


·国家赔偿新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


·起诉离婚用请离婚律师吗?
      在许多人的思想观念里面,认为只要打官司就一定要请律师才行,不然最终肯定就是自己败诉,这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尤为明显,我们也发现离婚诉讼中经常都有律师的身影。那到底起诉离婚用请离婚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


·离婚官司的收费标准是以律师的收费标准和诉讼费的标
      离婚官司的收费标准是以律师的收费标准和诉讼费的标准来进行衡量的。离婚官司都是要请律师的,肯定是要付费的。我们都知道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工资,虽然都是律师,但有金牌律师和非金牌律师的区别,资历不同,名气不一样,肯定花得钱不一样,所以律师的定价就不一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有起价的,就是最...


·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么?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则应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同时,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出约定。这种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后生效,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违约。那么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么?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