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先育孩子抚养权归谁?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哪些情况下视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
      要想法官判决夫妻离婚的,则就需要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否则的话法官也是不会准予当事人离婚。而现实中,在一些情况下,其实可以视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那究竟这种情况包括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视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是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储存在保险公司不影响婚前财产性质的。男女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日期(结婚证)前属于各自个人的所有财产即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


·起诉离婚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亲子鉴定这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司法鉴定。实际上现在社会当中,很多的婚姻关系,就是因为在做过亲子鉴定以后而彻底破裂的。这种事情,相信您在生活当中也见到过。如果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话,这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和财产继承等诸多问题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起诉离婚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妇女拐卖儿童2023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妇女拐卖儿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1、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


·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
      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依照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和相应法律规定进行的。富豪离婚时,同样区分出一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同时依照照顾女方和孩子权利原则、给予一定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进...


·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后已经通过夫妻双方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后,又想要回子女的抚养权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成为您心中的一个疑问,不管是出于其他原因还是个人主观意见,那么在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夫妻双方可以协议...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中不承保的产品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中不承保的产品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是保障普通家庭权益的一项险种,是为了弥补未来不可预期的灾害或者损失而提前投保的做法。而家庭保险主要包括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物品损失,但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家庭财产都可列入保险标的中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接下来我...


·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存在争议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当事人必须选择一个正确的法院,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长期分居自动离婚成立吗?
      长期分居自动离婚成立吗?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多数人会认为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是人们对法律条文的误解,其实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民法典》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


·国家赔偿法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受到国家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遭受到损害或者伤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要求来,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国家赔偿法的诉讼时效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下诉讼时效的内容。 一、国家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