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了挪用公款罪怎么量刑处罚?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犯了挪用公款罪怎么量刑处罚?犯了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二、挪用公款行为的界定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公款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这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否将其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都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而不能认为属于挪归公用,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1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对于这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法律既没有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多长时间,也不要求行为人营利的目的要真正达到。但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如挪用公款用于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办理婚丧、支付医疗费或者偿还家庭、个人债务等。这种情况既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益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从轻处罚。对于挪用公款行为的具体处理情况,是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还需要基于实际的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以及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来进行量刑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判定。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1、以前同事欠钱不还首先可以询问对方不能还钱的理由,如果借钱当时并没有说清楚是借钱,同事以为是请客。或者由于时间久了同事忘记了。可以旁敲侧击的提出当时发生的事,让同事想起。一般的人会主动说还钱的,此时也不要推拖,接钱就行...


·债务人抵消权应该想谁主张
      作为债务人,尽管有履行债务的义务,但同时也有行使抵消权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债务人只有找对了对象,才能真正将抵消权的实现落到实处。那么在实践中,债务人抵消权应该想谁主张呢,也就是说,债务人能够向谁主张抵消权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债务人抵消权应该想谁主张 抵消是...


·新婚姻法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民法典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 分享了该债...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要哪些证据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要哪些证据 一、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
      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


·税款的滞纳金是罚金吗?
      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个疑问,税款滞纳金是罚金吗?滞纳金是因为逾期缴纳一些费用而产生的额外需要缴纳的钱。罚金则是因为犯错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虽说都是上缴的带有惩罚性质的金钱,这两个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呢?让我们为你解答吧。 一、税款滞纳金是指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的期...


·怎么处理债务纠纷
      怎么处理债务纠纷 (一)调解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


·催款函退回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催款函退回能中断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


·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当今社会,发行债券已经成为了许多大中小企业在资金短缺时的一种融资方式,而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又成了衡量公司债券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能够吸成为引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的重要因素之一,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利...


·朋友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缺少有些借款行为是可以构成诈骗的,比较典型的有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