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甘南交通违章在哪进行处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甘南交通违章在哪进行处理办理交通违章手续可以有以下四种方式:1、进交通违章处理中心,即可办理业务。2、致电邮政服务电话11185,邮政办理交通违章业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车主到邮政营业厅办理,另一种方式是在11185服务热线登记车主信息,邮政会派人上门收集相关资料办理。3、12580手机支付办理。4、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登录交警信息服务网,输入车牌号码等相关资料后,能够查询车主车辆的交通违章信息,并可以通过选择上门服务或者网上支付的方式办理违章处理。二、交通违章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有五起以上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期为七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慎违规,需要及时处理因违章带来的处罚,否则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根据规定,违法行为人一般需要再违规行为发生日的三十日内接受处理,如无法在此期间内处理的,需要申请延期处理,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何才能让高空坠物砸车责任证明自己无辜?
      如今住在高楼虽然便利,但是也会随时可能面临被其他住户的高空坠物行为所牵连,受害人无法准确寻找到肇事住户,就只能将所整栋楼的住户作为一个主体索赔,被连累的住户此时肯定是倍感冤枉,那么,如何才能让高空坠物砸车责任证明自己无辜? 一、如何才能让高空坠物砸车责任证明自己无辜? 第一,证明...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需要向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除了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之外,还有误工费用等,都是为了补偿受害者的损失,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但是很多人不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接下来,我们将对此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1、一级...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还可以拿到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还可以拿到吗?永远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开车怎么处罚?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开车怎么处罚? 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开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


·车主死亡怎么办理继承公证?
      车主死亡怎么办理继承公证? 一、车主死亡怎么办理继承公证?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


·按揭车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按揭车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按揭车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是一切按揭车都可以再次抵押贷款。用按揭车做抵押贷款需要有可贷空间,比如买车时只贷了很少比例,并且还款已经还了很长时间了,这样可贷额度通常都比较高,办理起来相对容易,否则,可能就是白忙一场。 2、按揭车抵押...


·醉驾有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驾有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的,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中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


·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私家车已经变得很普遍。几乎每家每户出行都会开车,虽然这样很方便,但是相对应的交通拥挤,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所以出现了一系列补救措施,其中就包括事故赔偿。我们在本文中为你介绍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


·撞别人的车交强险赔偿金额最多是多少?
      撞别人的车交强险赔偿金额最多是多少?《交强险法》中规定,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 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