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无效的条件主要包括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离婚无效的条件主要包括什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心地同意离婚的,将视为离婚无效。2、因逃避债务或为买房等而假意离婚。伴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假离婚”的现象也呈增长势头。有些人借助当前较为便捷的离婚程序,通过“假离婚”恶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恶意以离婚为借口逃避债务的,将视为离婚无效,法院对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无效。这主要是考虑妇女、儿童的权益,在女方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有特殊情况,如女方受孕是与他人通奸所为,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妨碍其有权提出离婚的请求。如果在女方无过错的前提下,男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不予支持和受理,即使是私下离婚,这样的离婚也是无效的。4、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为了保证离婚的真实性,当离婚协议违背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下是无效的,大家都知道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要求就是夫妻双方是自愿进行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如神志不清的精神患者,他们离婚就谈不上自愿二字这样的离婚也就无效,还有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感情尚未破裂,一方对另一方还有感情,或者一方进行威胁或者欺诈的行为骗取离婚的,法律判定为无效离婚。二、夫妻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夫妻离婚后一年内,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并且需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有可能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可以在发现后两年内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具备哪些条件离婚可判净身出户
      具备哪些条件离婚可判净身出户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倾向于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


·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很多原因导致感情出现破裂。感情破裂以后,有的夫妻会选择自行协商以后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所以说,对于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的内容,您还是有必要做一定的了解的。今天我们专门为您介绍,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


·一、离婚要退回彩礼钱吗?
      一、离婚要退回彩礼钱吗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


·北京离婚证样本是什么颜色的?
      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结婚以及离婚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之后,才能算是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证时,需要按照既定的样本制定离婚证,北京也不例外,北京离婚证样本是什么...


·结婚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结婚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


·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此时并不需要父母实际领取了结婚证或者提供结婚证。因此,现实中有的人问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其实与一般情况下处理抚养权问题是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等予以照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私家侦探取得的婚外情证据合法吗
      现实中证据的取得往往都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对于婚外情证据来讲,在取得的过程中一不注意可能就会侵犯到他人的权益,因此不少人为避免麻烦,就雇用号称是私家侦探的调查公司对配偶的出轨情况进行调查,以此来取得离婚证据。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私家侦探取得的婚外情证据合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2023妻子患精神病可否离婚
      婚后妻子患精神病可否离婚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


·怀孕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女方怀孕期间夫妻离婚的,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会适当的照顾女方。同时,考虑到日后女方生育子女,因而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适当的照顾子女。虽然从原则上来说,分割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考虑到女方怀孕,往往分割给女方的财产要多一些。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


·什么是抚养关系的继女?
      没有生育能力的主体,可以通过到福利院等地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虽然此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依旧有不少人不知道什么是抚养关系的继女,继女也不知道该通过怎样的方式,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所以本站相比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抚养关系的继女? 继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