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爆炸罪是怎么判刑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般爆炸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一般爆炸罪是怎么判刑的?

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如何认定爆炸罪

爆炸罪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及行为表现

本罪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的行为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物品,包括炸弹、手榴弹、地雷、炸药(包括黄色炸药、黑色炸药和化学炸药)、雷管、导火索、雷汞、雷银等起爆器材和自种自制的爆炸装置(如炸药包、炸药瓶、炸药罐等)。

如果行为实施的爆炸行为是指向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并且有意识地把破坏的范围限制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客观上也未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则不应定爆炸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二)本罪的行为方式

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

实施爆炸的方式方法有很多,如有的在室内安装炸药包,在室内或者室外引爆;有的将爆炸物直接投人室内爆炸,有的利用技术手段,使锅炉、设备发生爆炸;有的使用液化气或者其他方法爆炸。

实施爆炸地点主要是在人群集中或者财产集中的公共场所、交通线等处,如将爆炸物放在船只、飞机、汽车、火车上定时爆炸,在商场、车站、影剧院、街道、群众集会地方制造爆炸事件。

(三)本罪的主观因素

1、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嫉妒、怨恨、诬陷等。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如果从事爆炸行为的话,将构成犯罪行为,如果相关的人员是需要承担防止爆炸行为发生的义务,但是却没有积极的阻止爆炸行为发生,这种行为也会构成我们《刑法》当中所说的爆炸罪。


·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范围是多少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呈不断上升趋势,家长应该加以重视,多跟他们交流沟通,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避免未成年人走上不归路。并且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也是相对较轻的,那么到底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范围 我国《刑法》第17...


·最新爆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爆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爆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


·构成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后果
      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故意伤害他...


·诈骗罪金额的判定是怎么规定的
      在很多人的眼里诈骗犯罪是要比盗窃犯罪恶劣多了的,因为其中往往会利用当事人的同情心来进行诈骗,因此被骗的人损失的不仅仅是财物,在感情上面也是会受到伤害的。而在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时候,就要考虑具体的金额。那一般诈骗罪金额的判定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


·怎样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
      任何一个犯罪里面的犯罪形态里面都是区分为了三种的,包括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相比之下,如果是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的话,那么处罚并不会那么重。而实践中,很多人其实也分不清楚受贿罪既遂与未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怎样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吧。一、怎样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区分...


·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诈骗罪吗
      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诈骗罪吗投标方支付保证金,出现法律规定不退还的情形,招标方是会没收保证金的。但是一些招标方为了私利,诈骗投标保证金,那么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诈骗罪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诈骗罪吗 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了诈骗罪了,符...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触犯刑法的则需要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有对已经生效的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进行判决的,那么,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经济案件的拘留时间是多久?
      经济案件的拘留时间是多久?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拘留的期限最长37天。期满后,相关机关将根据情况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比如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


·什么情况下非法拘禁会判死刑
      关于非法拘禁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构成犯罪。而此时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对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可能人们比较想知道究竟什么情况下非法拘禁会判死刑,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非法拘禁会判死刑 这得看非法拘禁罪的目...


·怎么认定爆炸罪 认定爆炸罪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对于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爆炸罪。认定爆炸罪不易,因为它很容易与其他罪名相混淆,诸如以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物品肇事罪等等。那么具体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