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的;

(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第356条的规定,有如下从重处罚的情节值得注意:

(1)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2)行为人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包庇的对象不同,前者包庇的对象,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后者所包庇的对象,则是除上述犯罪以外的刑事犯罪分子。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对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客观方面表现为事先没有通谋的情况下,实施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在事先无通谋的情况下,故意予以包庇。


·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后还罚金吗?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后还罚金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后还需要缴纳罚金。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打断鼻梁骨怎样免除刑事责任?
      打断鼻梁骨怎样免除刑事责任?打断鼻梁骨只有在情节非常轻微而且对方也已经原谅加害人的情况下才可能会出现免除不被刑事制裁的可能,否则只要是被查出来已经到了伤害很大而且对社会的威胁也较大的情况下就必须要按照原有规定对应有的责任加以严格处罚的决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判刑五年实际坐牢多久?
      判刑五年实际坐牢多久?判刑五年实际坐牢多久,若无法定减刑和假释的情形,应当坐满五年的牢才能出狱;若有减刑的且又可以假释的,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以及适用假释的罪犯应当为已经实际执行了有期徒刑一半刑期以上的罪犯的规定,理论上判刑五年...


·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是指在发生紧急情况或者针对案件的重大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在一些情况下对其进行延长拘留的处理,那么刑事诉讼法延长拘留的情形有哪几种,延长拘留的最长期限又是多久?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


·公民侵犯商业机密罪大吗?
      公民侵犯商业机密罪大吗? 一、 公民侵犯商业机密罪大吗? 公民侵犯商业机密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什么不同
      故意杀人罪中常见的结果就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而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因此,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他们之间的不同。 一、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什么不同 故意杀人罪是行...


·盗伐林木罪重大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盗伐林木罪重大标准是怎么认定的?(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刑事信用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信用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刑事信用证诈骗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量刑
      毒品犯罪分子是刑法处罚的对象,是对社会的安全秩序产生危害的犯罪分子。对于毒品犯罪分子所要做的就是让他接受法律的惩罚,以此来威慑不法分子。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人对毒品犯罪分子使其躲避公安部门的追查,为了遏制这一现象在刑法设有包庇犯罪分子罪,以下我们就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量刑进...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进行生产或者是销售劣药,一般来说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会除以50%销售金额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所判的刑罚更加严重,会加大力度的相关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


·犯危险驾驶罪的怎么量刑处罚
      机动车驾驶者要是在醉酒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不仅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对驾驶者做出相应的处罚。那么驾驶者犯危险驾驶罪的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危险驾驶罪的怎么量刑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