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累计合并的借条共计20万诉讼费是多少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累计合并的借条共计20万诉讼费是多少?20万标的诉讼费是4300元,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既然是累计借了20万元,那出现借钱不还的这种情况,债权人也是有责任的,因为在对方第一次借钱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自己就又先后一共借出去20万元,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还款能力,就是起诉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老公欠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
      老公欠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 一、老公欠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 如果原告的诉求属实就应该及时还钱,如果原告的陈述不符合实际情况就应该做好如下准备: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一、买卖合同的含义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


·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民间借贷有哪些注意的
      随着人们个人财产的增多,民间借贷的情形越来越多。但由于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比较少,监管不到位,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来避免相关的纠纷呢?民间借贷是一种实践合同,生活中经常存在借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同的情形。借款人与收款人不一致怎么办呢?请看下面的详细介绍。 一...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巨大的怎么判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巨大的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信用卡分期付款拖一个月行吗
      信用卡分期付款拖一个月行吗?现在信用卡消费已经是年轻人首选的消费方式,很多银行推出了信用卡分期付款,也就是说人们在购买贵重商品的时候,迫于经济压力,可以选择分期的方式。这样只需按照约定每月及时还款就行。有的人一忙,就忘记了还款日。那么,信用卡分期付款拖一个月行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5、夫妻...


·出版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
      出版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安监局罚是不可以减免的,但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罚金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所谓不能抗拒的灾祸,主要是指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罪犯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


·法律意义上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意思
      在商业活动中因为经常涉及资金的周转以及股权的转让,所以债权债务纠纷在此类活动中较为多发,许多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就会为此大伤脑经,从而使自己的商业利益受到影响,那么,法律意义上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意思呢?我们为你解答。 法律意义上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


·哪些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