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是不是一定要出借人签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借条是不是一定要出借人签字?不需要出借人签字,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该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另外,如果有担保,可以由担保人签字。如果双方是签订借款合同,此时债务人(借款人)或债权人(出借人)都要签章。二、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属于债权债务必须要存在的赁证,这也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而且在写好之后也是由债务人进行签字,而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不用写名字的,所以,在写借条的时候就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格式来进行书写,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哪些证据
      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哪些证据 一、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哪些证据 债权人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


·小贷公司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哪些 现如今,小贷公司
      小贷公司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哪些 现如今,小贷公司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受到了不少人的喜爱。因为相比起银行,小贷公司的贷款相对来说要求比较低,条件比较宽松,利息也没有银行那么高,贷款办理速度更快。而且小贷公司的出现很好的遏制了民间贷款的频繁发生,国家对其的存在也并不反对。 ...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公司运营时期自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当公司出现周转不灵的问题时,公司法人代表为解决问题,向他人借款,用来解决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的事情,并写下借款欠条,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下面我们就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认定,应当从债务的形成原因和用途来处理,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


·夫妻债权债务处理怎么进行?
       夫妻尽管在离婚之后就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能够影响到二者的个人生活了,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因为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就留下了很多的债务却因为离婚让债权人不知道该向谁索要,那么,夫妻债权债务处理怎么进行?其实将债务的主要归属理清楚之后就可以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合理分配给双方自行负责。下面来看看具体...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为了更好地保障我们的自身权益,我们最好签订有关的法律协议。比如说,如果我们酒店要进行债权债务的转让,那么我们就应该签订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协议,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酒店转让债权...


·客户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户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一、客户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


·夫妻的感情破裂怎么认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夫妻的感情破裂怎么认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罚款可以抵扣罚金吗,罚款能否折抵罚金?
      有些行为,在违反了行政方面的规定外,同时还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于是就有可能先对行为人作出罚款的处罚,那么之后法官在判刑的时候,之前交的罚款可以抵扣罚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罚款可以抵扣罚金吗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


·企业倒闭债务怎么办?
      企业倒闭债务怎么办? 一、 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一、债权的基本含义和产生方式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