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如何计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如何计算?

一、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如何计算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缴纳按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 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 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 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不足,再次补缴时,其滞纳金应缴纳数额为再次补缴时所处超出规定期限月份相应的百分比的全额年费。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而造成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缴纳或补足25%全额年费的滞纳金。

二、专利权人缴纳年费标准是多少

(一)、发明专利

第1年至第3年每年 900

第4年至第6年每年 1200

第7年至第9年每年 2000

第10年至第12年每年 4000

第13年至第15年每年 6000

第16年至第20年每年 8000

(二)、实用新型专利

从第1年至第3年每年 600

从第4年至第5年每年 900

从第6年至第8年每年 1200

从第9年至第10年每年 1200

(三)、外观设计专利

从第1年至第3年每年 600

从第4年至第5年每年 900

从第6年至第8年每年 1200

从第9年至第10年每年 2000


·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进行商标申请当然是为了能够成为注册商标,然后获得《商标法》更多的保护。而在申请商标的时候会涉及到在先原则,那么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呢?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一、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不一定会拥有所有权,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商标同一天被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同一天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同一天被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同一天被抢注怎么办? 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


·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


·证明被告商标侵权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被告商标侵权的证据有哪些?1、权属证据。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目的在于证明商标权的归属。2、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侵权行为。比如,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被告的产品样品或照片、被告的产品销售合同等等。3、损害赔偿证据。在商标侵权之诉重,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应当提交有...


·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的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


·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软件的名称。软件名称是确定转让合同标的的基本依据,因此必须在合同中订立。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权利种类是指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等著作权人的原始权利。地域范围是指受让人享有权利的地域范围,一...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是一个公司的重要标志,公司在成立时都需要申请属于自己的商标,保证自身的独特性。而商标有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之分,许多人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在注册时该选择哪种商标最好,造成了许多问题。今天就由的律师为您解答一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


·专利权具有的法律特性是什么
      专利权具有的法律特性是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一、什么是商标权质押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