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怎么算处理完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交通事故怎么算处理完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受害方或者受害方亲属起诉到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形成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后并完全履行赔偿义务的。

二、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损失部位的维修方式。

首先必须告诉大家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损失部位的定损原则。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进行修复使用,且修复后不影响该部件的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

所以,在对车辆损失部件进行定损时,我们首先就要与保险公司和维修单位确定损失部件中,哪些是予以修复的,哪些是予以更换的,避免后期维修中因损失部件维修还是更换而产生争议。

(二)确定车辆维修费用金额。

在车辆维修中,维修费用的高低也是比较常见的争议之一。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维修费用一般是按照维修单位的资质等级来核定的。对于更换的损失部件则是按照配件市场区域价格进行报价。

但是,部分维修单位可能因为配件进货渠道等原因造成配件价格高出保险公司报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维修工时费用较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在保险公司定损人员、修理厂接待人员三方都在的时候,共同协商好修理总费用。


·交通人伤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交通人伤诉讼状应该怎么写?民事诉讼状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现在很多人考不过驾照考试,但是却已经会开车了,为了过过手
      由于现在很多人考不过驾照考试,但是却已经会开车了,为了过过手瘾就直接无驾照上路了,这时不好运的被交通警察住抓到了,违反了交通法,那么关于无证醉驾还能考驾照吗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资料。 无证醉驾还能考驾照吗? 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 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


·单位给的加班费工资要交税吗
      单位给的加班费工资要交税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


·两车事故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两车事故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


·苏州市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样的?
       车子购买保险是一个很理智的选择,车子在道路上行驶是比较危险的。那么关于苏州市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样的?如果在道路驾驶有发生意外事故的,导致第三人死亡的可以赔偿最高的限额十一万元,还有医疗费用一万元的赔偿费用。 一、苏州市交强险赔偿限额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规定是按照上一个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标准来进行赔付,一般情况下的话是3万多元,交通事故10级伤标准2019规定是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


·街头飙车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交通事故死亡亲友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亲友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受害人因道...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处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开车的人往往会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开车的人往往会头脑空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最终造成交通堵塞或者加深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介绍了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查看伤亡情况并现场拍照 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