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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的不履行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什么是合同的不履行

合同的不履行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合同的不履行与合同履行不能不同。不履行合同肯定是要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例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等。因此,律师建议,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不仅要履行而且要全面履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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