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的仍然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口所在地法院去起诉,写好起诉状一式两份,均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及欠据复印件各一份,案件受理费根据金额大小来定,10000以下50元。

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以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执行局一般会根据其身份信息查找到对方住在哪里,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执行或者是强制拘留。

二、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

三、欠债不还如何收集证据

如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钱,此时就要收集“三组证据”: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在审判实践中,如果金额不大,拿个欠条起诉就行,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你把钱借给过别人。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2年的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对于自己偷录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来当作证据,可以明确地说,只要是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谈的事情,就完全可以录下来作为证据使用。

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

对于不知道债务人的住所地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这种连对方的基本信息都不清楚的债务关系,债权能够得到保障的概率是比较小的。一般借条或者是欠条之中,会有债务人的身份证 号,凭借这个信息,可以粗略的了解到债务人所在地。


·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
      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


·离婚后替前夫还债可以申诉吗?
      离婚后替前夫还债可以申诉吗?虚假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主要是因为个别法官对债务是否虚假未依法从严审查,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当事人、证人不到庭参加诉讼。为此“通知”中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明确提出当事人本人、证人应当到庭并出具保证书,通过对其进行庭审调查、询问,进一步核实债...


·债权债务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
      债权债务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1、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 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同有关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是一种价值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的资金筹集、使用和分配,一切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都属于财务管理的范...


·存单质押共有人需要签字吗?民事借贷中的存单质押的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共有人需要签字吗?民事借贷中的存单质押的风险有哪些一、存单质押共有人需要签字吗? 婚姻法规定,对于新增家庭负债,配偶有权同意或拒绝,房产抵押也是这样,哪怕存单和房产都是个人名下的也是这样。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


·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吗?
      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吗?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24%,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


·离婚后个人债务要如何承担
      离婚后个人债务要如何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


·当兵退役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兵退役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只要有债务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都会受理。但是去法院起诉,并不一定会胜讼,因此去法院诉讼前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法院受理了后,会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若是公告期时间到了,债务人没有应诉,法院...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繁荣,无论是公司、集体还是个人都会有大量的债务和债权问题。因为大多数关系到的都是金钱,所以自然受到了较多的关注,而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债权和债务两者的区别。以下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供您进行了解。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人两项重要的权利,这是为了防止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又恶意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一、相同点: ...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担保无效的情形 1、主体:国家机关、公益法人的保证人资格与物保的财产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担保法解释》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


·银行开具的保函是什么条款?
      在国际贸易中,除了信用证之外,贸易双方还经常用到银行保函。买方可以凭借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保函,银行受理后向卖方提供一份保函。这样,卖方就不必担心货款收不回的问题。银行保函有很多种,但是基本条款都差不多。那么,银行开具的保函是什么条款?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银行开具的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