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约定合同有效期该怎样解除?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没有约定合同有效期该怎样解除?

法律对合同的有效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该期限。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有异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附条件解除或者解除期限的合同,在附条件解除或者解除期限届满时失效。因此,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自由原则任意规定期限。逾期不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限期合同。如果本合同不能被双方解除,也没有法律上的终止,则本合同不受任何一方的无限期约束。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未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重大债务经催告逾期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合法解除】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原履行期届满,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主要债务,催缴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

(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履行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见证人能不能是亲人
      合同见证人能不能是亲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见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呢,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三大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是为了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如果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就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让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三...


·政府招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您对于招商这个名词可能都很熟悉,很多地区的政府都在积极努力的招商,希望能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户,带动就业和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少不了的就是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确保和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因合同引发政府招商合同纠纷,导致招商失败,但是遇到纠纷该怎么处理,感兴趣的可...


·肉类购销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肉类购销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肉类的食品对于我们日常生活并不陌生,很多时候我们的食品都需要肉类,而购销合同也有相关肉类的合同,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要求,那么肉类购销合同范本也是非常重要的,那...


·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合同无效有哪些责任
      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合同无效有哪些责任当一份合同中出现了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以及不是真实意愿表示的话,那么就会造成该合同的无效。合同无效的势必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影响,那么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合同无效有哪些责任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加工合同中产品规格及含量、质量必须与所提供的相关产品资料一致(配方及成份含量见附件二),否则属于不合格产品。 二、甲方根据销售计划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在GMP达标...


·解除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解除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现实生活中,不少合同都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都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实践中的案例是多不胜数的,下面我们带来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两则,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一、案例案情介绍案例一:甲公司(委托方)与乙公司(承揽方)签定中央空...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


·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进行商业合作时,由合作双方之间依法设立的一种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合同涉及签署合同双方的利益问题,如若合作出现问题可以通过法律进行维权,但是合同不具合法性,那么就不受法律保护;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呢?下面本站我们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