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争议的仲裁特征是啥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合同争议的仲裁特征是啥

所谓合同争议的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时,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作出裁决。

仲裁是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都可以仲裁。由此看出,仲裁这种解决方式,适用于一切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

从实践上看,合同争议不能协商、调解解决的,许多当事人都习惯于选择仲裁方法解决争议。这主要是因为,同法院审判相比,仲裁方法比较灵活,程序相对简便,解决争议及时、迅速,所需费用又不多。也正因此,仲裁作为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已在国际上得到普遍承认,许多国家制定了仲裁法律,设置仲裁机构来处理争议案件。我国在原《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基础上于1994年8月制定了《仲裁法》,专门对仲裁进行了规定。

1、仲裁必须是基于当事人各方的一致选择。

这一特征是仲裁和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一项合同的争议是否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完全取决于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只有当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时方可采用。当事人所作出的仲裁选择的法律表现形式为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含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对合同争议进行仲裁的法律依据。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的,该合同争议就不得适用仲裁方式解决。

2、作为仲裁者的第三方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仲裁机构。

这是仲裁与其他解决方式的重要区别之一。仲裁与前述所说的调解虽然都是由第三方出面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但调解中的第三方作为调解人不需要特定的身份,即不是特定的第三方,普通人都可以作为调解人来调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而仲裁中的仲裁者则必须是依法成立并为法律授予仲裁资格的仲裁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仲裁。

3、仲裁是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规则进行的仲裁虽然不同于司法诉讼,但也不像协商、调解那样无规定的程序可循。

仲裁有一定的程序、规则,这种程序、规则是由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我国《仲裁法》专门对仲裁的基本程序、规则作了规定,国际商会也依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涉外仲裁规则专门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使仲裁有了比较严格的程序和规则,仲裁必须按照这些规定进行,而不得违反。

4、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仲裁裁决尽管不是由司法机关作出,但是法律却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这种法律强制力,是仲裁与协商、调解方式的重要区别之一。


·艺人演出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艺人演出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一些明星出演活动,可以这么来说,每一个明星出席活动都是需要经纪人以及他本人跟出现方签订的合同,签订的合同就叫演出合同,那么艺人演出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范本,您可以用作参考。 甲方: 地址: 电话:: ...


·关于三年合同到期该怎么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我们都能够知道是有一定的活动限制,尤其是对于那些在企业打工的人员,那么如果签订的三年合同到期了,对于拒签的情况,应该要怎么签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应该先通过双方的基本协商一致之后,就可以进行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一、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按合同规定一般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前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要做好就可以了。二、如何证明劳务关系?(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


·手写合同生效吗?手写与打印的合同以哪个为准?
      手写合同生效吗?手写与打印的合同以哪个为准?一、手写合同是合同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由此可以看出手写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形...


·试用期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主动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主动和劳动者解除合同。但是,除了那两种方式,合同还可以自动解除。那你知道在试用期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我们将为你讲解相关内容。 一、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 1、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含哪些
      1. 保管人必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确认寄存人已经交付仓储物。保管人未签字或盖章的仓单,表明保管人尚未收到股东交付的仓储物,仓单不具有法律效力。托管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托管人是其他经济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


·互联网平台合作运营合同什么样的
       二十一世界是一个网络时代,传统企业不断转型,一些新兴产业也在不断地依靠互联网发展创新。各大企业不断依托互联网 的行使对落后的部分转型升级,加大销售力度。运用互联网平台销售产品需要一定的合作流程以及合适的合作伙伴。那么,互联网平台运营合作运营合同什么样的呢? 一、互联网平台运营...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


·形式变更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形式变更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形式变更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