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一、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负有返还本金的义务,有偿借款合同还需要返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当然也有人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可以区分为有偿借款合同和无偿借款合同。有偿借款合同:也就是借款人要付利息,是双务合同。出借人不负担交付借款的义务,但是要负担不干涉义务,借款人负担返还本金利息的义务。无偿借款合同:出借人同样承担不干涉义务,借款人承担返还本金的义务。双方均各自负有义务但不是对待给付关系,因此应当为不完全双务合同。

如果是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必定为双务合同,借用人有归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金融机构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因为是诺成合同)。两者互为对待给付。

二、借款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呢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包括两部分:一是金融机构之间及其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称同业拆借),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但社会经济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借款关系比合同法涉及的广泛,还包括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自然人和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尽管法律和司法实践不保护这种借款关系,但这种借款关系及其纠纷却大量存在,故单独列为一项案由。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一条指出:“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由此并根据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既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也包括非金融企业与自然之间的借款关系,但不包含不属于法院管辖的非法集资关系。

按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属借款合同的一种,“案由规定”只是遵从民间习惯和司法实践,将自然人之间及其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称为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事实上,在生活中,人们进行民间借贷活动除了人情因素外,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利息的缘故。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我们应该怎么计算呢?此外,实践中,我们在算民间借贷利息时一般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利息”是债务人...


·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 债权人失踪怎么讨回债务
      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比如还未追回欠款,债权人就失踪。那么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是否还需要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呢?对债权人的亲友来说,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怎么保护债权不消灭,债权人失踪怎么收回债务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 债权是债权人...


·被继承人的欠债谁来清偿 (一)遗产债务的类型
      被继承人的欠债谁来清偿 (一)遗产债务的类型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执行遗赠不得妨...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一、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借条中要明确的信息包括: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楚...


·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它的利息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对于利息的约定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限制。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呢,而个人欠款不还又该怎么办呢?下面为您具体讲述。 一、私人间借钱利...


·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一、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有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产业业发展迅速,城市也不断地扩大发展,进而就出现了拆迁,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款也是相当的可观。对此很多人就会想自己家怎么不拆迁,这样就可以少奋斗好多年。下面就由我们解读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


·借钱不还多少钱?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欠多少钱与立案并无直接关联; (二)我国实行的立案登记制,立案要符合起诉相关条件即可;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


·民间欠款强制执行会抓人吗
      民间欠款强制执行是否会抓人要看情况。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是可以抓人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解押款写借条包括哪些内容?
      解押款写借条包括哪些内容? 一、解押款写借条内容包括哪些?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