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企业倒闭,老板跑路的事情时有发生,是法律意识的缺乏造成的现象。那到底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那就要分情况来看了,下面我们为您搜集到了相关的法律文献,为您一一答疑解惑,希望能帮助您。一、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结果,如行情下行、银行收贷导致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破产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有罪。《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导致破产的原因很多,老板如违反了上述的规定,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层,第二,该违反必须是又人起诉,第三,该起诉又被法院以判决或裁定的方式认定,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必然的刑事责任。因此所谓的坐牢后果几乎很少出现。但因已经出现破产原因,则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及时申请破产而导致企业职工、社保和税收、其他债权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则其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必然增加。破产申请是一个及时有效的止损途径,是确保各个债权人公平受偿、实现权利最大化的最为高效的一种手段和途径。二、破产申请的提出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国发[1994]59号文指出,试点城市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如从反面解释,没有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不能实施破产。又据国发[1997]10号文补充通知的精神,未列入兼并破产和解困企业名单的企业也不能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可按[1997]2号文的规定,以其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可见,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即使达到破产界限,也不得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这样看来,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能否行使完全取决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愿,从而使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流于形式。企业破产倒闭只要没有触犯法律,可以走正规的途径进行破产申请,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问题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答案是不一定,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您联系咨询,我们会尽心为你服务,包你满意。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有一个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权力的代表人,在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参加各项活动、对内从事公司经营生产和事务管理时,都要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可以说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那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民法通则》...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收购他人公司是为了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收购时也往往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风险,因此在收购他人公司时一定要个格外的注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收购公司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希望对您所有帮助。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


·通常情况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不论大中小型企业都需要融资保持企业的活力,融资不仅包括从资金富余的地方借来资金,还包含将本身的富余资金借出。不同的企业根据其规模不同,选择的融资方式也不同,只有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才能在最快的时间内融资到所需资金,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一、...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股东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责任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


·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
      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现在上市公司能为其大股东提供担保,《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一、公司变更登记由谁申请的依据 1、《公司法》 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诉讼风险
      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诉讼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的发展壮大,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往往会对一些公司进行收购。那么您知道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吗?可能面临哪些诉讼风险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 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国有企业渎职罪,与之相关的罪名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是3~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改制重组是涉及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项,企业改制将会造成企业原有的资本构成、整体架构、机制体制、生产经营的运行模式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因此,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产生民事纠纷的可能性很大,特别是股权结构、债权债务、资本出售等各种问题经常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