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现在很多公司会面临倒闭的问题,但是倒闭了之后最被动的就是员工了,员工可以拿到应得的工资么,这个问题我们网站的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给您做一个关于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的问题,希望能帮的上您。


一、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在第一百三十二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根据上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的问题中相信您应该知道了自己的工资还是可以得到的,因为国家规定公司宣布破产首先就要考虑员工的问题,如果您的工资没有得到解决还可以写申请书递交法院解决。


·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 老板不发工资的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3、对仲裁...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一、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


·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在用工期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1、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必须在用工一年内...


·工人做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
      工人在建筑工地上受伤的,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就是具体负责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人可以委托家属,也可以要求单位出面,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身份证等资料,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 在劳动局申请工...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
      新的毕业季中,相信有不少高校的学生已经拿到了不少公司的录取通知。那么接下来就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就是其中很总要的一环,很多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劳动合同时尤其看重的一点,在此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包括的内容。 一、服...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这时我们会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这里我们要注意保险生效日期为保单列明日期,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了给参与建筑工作的人们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其中包含了许多的方面,下面就说一说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一、建筑工程一切...


·公司辞退员工年终奖是否可以不给
      公司辞退员工年终奖是否可以不给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


·解聘员工补偿金能拖欠吗
      不能拖欠。如果是因公司自身的原因解聘员工,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1、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要赔偿金的行为就不合法,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


·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为多长
      停工留薪期为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


·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因此受伤,所以受工伤的劳动者更关心工伤认定赔偿金额,而这是以工伤鉴定结果而定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式。例如,像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2017具体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东莞工伤赔偿来给您讲解一下相关细节。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