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累犯可以减刑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累犯可以减刑吗?

可以减刑。

累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累犯三年能减刑多少?

最多可以减一半,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减刑可以减多少适用以下规定: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

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服刑人员减刑有哪些程序?
      一、服刑人员减刑有哪些程序? 服刑人员减刑需要遵守表现良好→提出减刑的请求→监狱审核→确定满足减刑的条件之后→上报检察院→确定减刑的年限的程序。 被判处减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


·聚众斗殴罪处罚金多少,怎么进行认定?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聚众斗殴行为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一般对于这类犯罪,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是不会判处罚金的。那么您知道我国究竟对聚众斗殴罪是如何处罚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聚众斗殴罪如何判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聚众斗殴1次,...


·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
      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 一、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 依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就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


·盗窃罪从犯如何处罚,怎么处罚盗窃罪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不同身份的人受到的处罚不同。那么盗窃罪从犯该如何进行处罚呢?又是否能判缓刑?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盗窃罪从犯如何处罚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


·深圳集资诈骗罪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是一项非常严重的刑事诈骗,它不单单只是诈骗钱财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集资诈骗也是一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所以,关键时刻还是需要律师来处理,但由于地区不同,律师的收费标准也不同,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深圳集资诈骗罪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司法局规定辩护律师收费标...


·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几年?
      一、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


·犯罪分子怎么样才侵犯肖像权?
      犯罪分子怎么样才侵犯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以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


·打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打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如果符合判刑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


·未成年人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又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同。而其中一部分未成年人是可以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主体的,那此时就需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对其作出处罚。不过这个未成年人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规定的强奸罪具有哪些特征?
      规定的强奸罪具有哪些特征?(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2023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