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罪700万能判多少年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合同诈骗罪700万能判多少年?合同诈骗数额达到700万的,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对犯罪分子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二、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定数额?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合同诈骗案件中诈骗数额的多少对量刑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可是,如果能够把这700万元全部主动退还给受害人,也能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这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是非常有利的。



·磷矿石购销合同怎么写,有什么特点?
      磷矿石购销合同怎么写,有什么特点? 一、磷矿石购销合同怎么写? 磷矿石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经供需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数量、包装、质量标准及金额: 1、产品名称: 2、数量: 3、包装: 4、...


·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一、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法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起草产品代理合同范本的问题?
      起草产品代理合同范本的问题? 以下为我们为您起草的简单的产品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


·合同法中对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对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对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


·一、确认合同无效后要求财产分割是否合法?
      一、确认合同无效后要求财产分割是否合法?确认合同无效后要求财产分割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一定有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可能被确认无效的。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或者是如果一方想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时,应如何行使合同无效请求权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违约金必须要按合同给吗
      违约金必须要按合同给吗 一、违约金必须要按合同给吗 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


·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
      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您会觉得这两个词语是表达同一种意思,就好比定金和订金,您也会有相同的想法。但是在法律这个严肃,正式的方面,需要字字斟酌,认证考量的。那么到底是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一、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订"和"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