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有关遗产的法律规定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根据有关遗产的法律规定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根据有关遗产的法律规定遗产分配的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也即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此时需要按照该遗嘱处分其财产。死亡人意思表示订立的遗嘱之中的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二、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任何人都可以独立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合法所得财产,故此若是某个体死亡,但是在其在世期间已经通过合法方式订立了遗嘱的,那么需要优先遵循其意思表示,处分其名下的财产。财产继承前,首先需要确定哪部分属于遗产的范畴。



·怎样的遗产继承有效力?
      怎样的遗产继承有效力?(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人...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继承遗产并不需要向国家交遗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父母离婚后女儿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后女儿有继承权吗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


·法定继承人顺序该怎么确定?
      一般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涉及到一个继承顺序的问题。此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区分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实际继承遗产。不过此时法定继承人顺序该怎么确定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该怎么确定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离婚很多年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吗?
      离婚很多年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财富也得以累积,由于财产巨大等原因,被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继承人证明才能获得财产继承的权利。那么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呢?继承人证明一般要经过公证后才更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继承人证明公证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为您做相关解答。 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合法...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在遗嘱继承中,往往会有一个专门的遗嘱执行人,那么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继承人为遗嘱的执行人吗?这还要从哪些人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开始说起,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在立法上应对遗嘱执行人应具备的法律资格作出明确规定: 1.具有...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一、二婚丈夫去世遗产分割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二婚丈夫去世遗产分割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无抚养义务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无抚养义务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无抚养义务继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只要扶养关系存在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丧葬费及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丧葬费及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不属于。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