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我国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钱?

现在有很多有创业梦想的年轻人,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会选择注册一家公司进行创业,那么注册公司,就要了解注册公司需要的相关资料,比如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钱。针对相关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公司注册费用

(一)政府行政收费

1、工商登记费用

包括工商登记费、公告费、工本费本费用,登记费为公司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八。以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为例,工商登记费用为800元人民币。

2、注册机构代码费用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办理费用为130元人民币。此项费用由市质监局收取(原收费标准为148元)。

3、税务登记费用

税务登记收取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原为20元人民币,此项费用武汉已取消)。

4、执照工本费 0元,如需加急办理执照,则工商部门会收取加急费。

(二)开户与验资费用

1、公司帐户费用

银行收取帐户开户费用,银行不同开户费稍有区别。一般验资户在400-600元,基本户100元。

2、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注册资本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收取的验资费是与公司注册资本大小有关的,注册资本越高,验资费越高。100万的公司验资费用一般在1000元人民币左右。另外,还收取银行询证函费用,一般此项费用在300元人民币左右。

(三)代理服务费

除上述费用外,代理公司会收取一定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费(需面谈商定)。

(四)其他费用

1、若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行业审此项目,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也需要相应的费用。

2、如果您需要垫资,按注册资金大小,收取一定的资金费用。(需面议)

3、如需全程加急办理,则收取500元一800元的加急费用。

4、刻章费用;公司营业执照办理出来后,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在开设公司临时验资帐户之前,刻各股东印章。费用视印章材质150元-300元不等。

二、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2014年3月1号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②公司章程(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④总经理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第一步已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1-2个工作日)。

6、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1个工作日)

7、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各(您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1个工作日)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2014年3月1号后注册公司新政策已实施可省略此步骤)。

9、到开验资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没有开验资户的实收资本为0的也可以到银行开基本户)。

根据上文我们对注册公司所需费用的梳理,相信您已经对公司注册费用要多少钱及其相关流程有了大致了解,公司的注册关系到自身利益,在注册公司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相关事宜,免得浪费时间。如果您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在分公司参保和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在分公司参保和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当然,为了保证统一,最好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


·两个股东属于合资还是独资企业
      两个股东属于合资还是独资企业?两个股东属于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话只有一个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2)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设立程序与解散程序相对来说较为简单(5)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主要依据企业主的个人意...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如何行使?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如何行使? 股东表决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股东可以享受权利,但也需要完成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股东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资本平等的原则。在股东大会上股东表决权是十分重要的权利。当然,表决权也不能随便使用,公司法对股东表决权做出了许多法律规定,下文对公司法股东会的...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要考虑是否进行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公司的一种比较常见的经营策略,它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那么,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企业兼并的有关事项。 企业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


·公司股权转让的费用都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的费用都有哪些?首先,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 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一、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可以,但要真实;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 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


·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
      一、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公司行为的非法集资,给老板打工的一个分公司负责人(事先知情)进入该公司四五个月,其分公司涉嫌金额100多万,但其本人只拿了七八万元钱是老板发的工资。已经被定为非法集资罪不是集资诈骗。经过调查,公司集资来的钱大部分还在账上,因为公司老板在全国各地都有...


·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一、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1、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 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 公司解散和注销; 4、 公司章程修改。 以上特...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主要是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强化了每位董事都应该对董事会决议承担履职责任。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为你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他们出。象这种情况,要开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一是劳动合同到期的:这个合同可以拿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可以领取失业金。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你的,也向“一”一样出据证明到社...


·公司对年薪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公司对年薪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公司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从而需要给予相应的违约金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百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度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