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是否照顾抚养子女等。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采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一般来说,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协议离婚

1、双方先协商好,最好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

4、如果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当场登记,并宣读离婚宣言,让双方领取离婚证。

(二)判决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那么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2023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
      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 (一)、有房无贷的情况 办理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一番就是很高的标准了。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


·一、租房合同纠纷找谁解决?
      一、租房合同纠纷找谁解决? 单就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做合同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详细说明。 单就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


·怎么做离婚房子不被分割
      房子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件物品,生活当中,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但是对于房子夫妻双方肯定都想进行争取。生活当中经常有人这样问我们,怎么做离婚房子不被分割,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也是有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怎么做离婚房子不被分割? 1、借用他...


·对于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对于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一、 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遗嘱,具体方式如下 :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


·房租收条付款人需要签字吗?
      房租收条付款人需要签字吗收条应该怎么写 房租收条付款人签不签字是不重要的,只要收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益。 收条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自己名下位于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双方约定月租金为______圆整,付款...


·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有哪些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也越来越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加上原有住房本身面积较小等原因,很多家庭都想再购置一套房屋,但是如果是第二套房,政策上是不一样的。到底法律中规定什么是第二套房,而现实中又该如何认定第二套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第二套房 二套房是...


·离婚了无房无法落户
      没房子不能单独立户,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户籍地址,没房子可以挂靠人才市场或者单位集体户口。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


·购买自建房国家拆迁补偿金可以获得吗?
      一、购买自建房国家拆迁补偿金可以获得吗?购买自建房国家拆迁补偿金是不能获得的,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