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15天。《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二、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三、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对继承权的问题,是否要办理公证继承人自己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如果自己本身就是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也没有立遗嘱,那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没有公证书他人也不能侵犯。



·一、离婚后孩子有权继承财产吗?
      一、离婚后孩子有权继承财产吗? 离婚后孩子有权继承财产,母离婚,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存在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这种血亲关系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在法律上也无法...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按照法律规定,法律中的子女包含被领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夫妻离婚会进行户口分立,名字不会出现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还会进行财产、房产的分割。亲生和非亲生的子女情况不同,关于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利的问题,...


·婚前个人财产所有者已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
      婚前个人财产所有者已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


·怎样才能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怎样才能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一、怎样才能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


·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继承其财产,这是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或者公序良俗在家族范围或者自己的意志范围内传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孩子、父亲、母亲、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及被继承人指定的任...


·遗产官司有诉讼期吗?
      遗产官司有诉讼期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


·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跟被继承人的...


·一、老人遗产子女分割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一、老人遗产子女分割的比例是怎么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如何继承?法定继承有哪些规定?
      财产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心的,特别是财产的继承。自从国家规定继承的要求之后,财产纠纷才逐渐减少,但是并不是不存在了。很多的财产继承因为不熟知法律问题还是无法解决,所以法律的普及尤为重要。如果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如何继承?法定继承有哪些规定?我们将会就这两个问题为您解释,请...


·教师去世的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教师去世的抚恤金可以继承吗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


·跟小三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跟小三生的孩子同样具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非婚生的子女同样具有继承权。《民法典》(2020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