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方违约首付需不需退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二手房买方违约首付需不需退首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能协商好即可以退款;其次,看合同有没有约定可以退款的情形,你是否符合;如果没有退房的情形,开发商可以拒绝;再次,看开发没有违约的情况,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有,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款。如果以上都通不通的话,这个时候违约很难要求退还定金和首付款。二、买房违约怎么办?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和实现,而缔约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能使得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实现。1、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主要类型。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应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约定违约金。3、赔偿损失对于因当事人违约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三、买房的违约责任怎么确定?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如何确定,是出现此种争议后必须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1、《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2、《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大家都知道签订合同是老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双方没有任何的法律就分时,合同是没有任何的作用的可以说就是废纸一堆;但是在有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合同就是最有力的法律证据。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 (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排除商业征收。(征收房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


·现在开发商卖房有很大一部分是以预售的形式进行,也就是在没有现
      现在开发商卖房有很大一部分是以预售的形式进行,也就是在没有现房的情况下将房子进行预售。对于购房者来说,不仅要关注房价以及房屋的具体位置等信息,还应注意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预售许可证是什么意思?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


·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一、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个人的可以,公家的不可以。 如果能证明房子的权属问题就可以,如村委证明等,然后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遗嘱协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就是遗产内容所涉及的范围。 ...


·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买房作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绝对不能草率的。但是在无法全款买房的情况下,大都会申请按揭贷款买房的,但是具体的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了解。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过程 (一)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并获得贷款支付单据,银行后按照相关...


·一、房屋买卖解约协议签定拒付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解约协议签定拒付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解约协议签定拒付违约金解决方法大致有两个:协商解决和起诉。 1、协商解决:解决纠纷,能够协商解决当然最好,我们建议都尽量和气地,尽可能拿对方的利益来互相牵制,以达到和解的效果。 2、起诉:这是要着重介绍的一种索偿方法,...


·买房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购房涉及到的财产是很大的,因此在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一些法律风险的产生,这样才能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屋。那么实践中,买房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 1、开发商隐瞒无开发资格或无商品房...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一、相关法律 《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


·房贷未还清能加名字吗
      可以,办理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


·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住房补贴由购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组成(以下均简称住房补贴)。老职工中的无房户按规定面积标准全额计发住房补贴;住房面积未达标准的,购房时按规定面积标准与原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住房补贴。1、购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购房补贴面积之积。购...


·城市高楼林立,人口数量急剧上升,面对人口拥挤,面对房屋修建,
      城市高楼林立,人口数量急剧上升,面对人口拥挤,面对房屋修建,所以国家房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中的要求越来越高了。由于买房需求的不断增长,房屋质量也是评定房屋价值的重要标准。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地提高,对于房屋的要求也越来高,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入户门检查检验标准 1、标准 ...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怎么确定? 公房拆迁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首先面临的是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问题,依照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