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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有效合同,如果不是有效合同则谈不上解除。《民法典》设置解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专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有时还会有碍于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只有允许有关当事人解除合同,或者赋予法院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权力,才会使局面改观,进而保护合法的权益。二、合同解除的程序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民法典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有关合同解除的情况,一般是由于一方存在履行合同义务的困难,这时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申请协商解除合同,但必须征求另一方的同意,如果另一方不同意解除的,则可以协商起诉到法院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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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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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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