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无责人伤应当由谁赔偿?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交通事故无责人伤应当由谁赔偿?

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无责任一方是不要赔偿的;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方发生的事故,无责任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哪些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交通事故的索赔的一方索赔的伤害只能是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如果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就已经受伤受伤的或者是由于自身身体原因的病症造成的,就不属于是赔偿的范围,此时需要由权威的医疗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并且鉴定意见上还需要由鉴定人的签名。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立案,应当提交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肇事车辆与驾驶员的关系, 委托他人诉讼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


·强迫交易5万判多少
      涉嫌强迫交易罪。按照《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


·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


·相信大家都知道,饮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否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相信您都知道,饮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否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而醉酒驾驶则更为严重,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醉酒驾驶的当事人在驾驶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构成交通肇事罪。那醉驾机动车肇事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机动车肇事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在最...


·试用期交社保吗?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
      一、试用期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


·一、轻微伤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
      一、轻微伤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轻微伤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商业三者险是否赔偿对方损失?
      首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


·一、交强险醉驾赔偿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交强险醉驾赔偿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交强险对于醉驾的情况只垫付抢救费用,不进行赔偿。如果是酒驾而非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如果是醉驾的,保险公司只垫付抢救费用。而且在垫付 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具体内容在正文中会展开说明。 二、相关法律依据 ...


·一、交通事故残疾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残疾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赔偿多少钱是没有具体的标准,只要鉴定出来等级那么就可以合理的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如何
      儿童的生命比一般成人的生命要脆弱得多,可是当我们在浏览新闻的时候还是会看到不少关于儿童车祸的消息,而在我们周围也会听到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消息,因此也有更多的人开始关注交通事故赔偿,那关于儿童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如何?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伤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材料主要有哪些? 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


·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被撞伤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被撞伤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被撞伤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被撞伤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会超过百分之十,国家法律规定: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