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如何处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如何处理?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的处理方式是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单方解除权进行即可进行解除。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由于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故其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应注意:1、解除的意思表示无须以诉讼的方式为必要,但并非不能以诉讼的方式行使。如果解除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行使解除权,合同应自起诉状的副本送到被告时解除,而非法院作出判决时解除2、对方当事人对于解除合同有异议的,虽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有效的,解除的效力仍于此项意思表示达到对方时即已发生,而非自判决确定时发生;如果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无效的,则应认为合同从未解除。3、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通常仅允许撤回,不允许撤销;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可以附停止条件或始期,但通常不允许附解除条件或终期。第四,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对此,我国《合同法》第96条作出了明文规定。2009年《合同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9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个月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解除权的规定是什么?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解除权具有以下性质:一是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合同解除仅凭解除权人单方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二是解除权属于不可分性权利。首先,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为数人时,解除权应由该数人行使或向该数人行使。这在学说上被称为“解除权的不可分性”。因为,如果解除不是对全体合同当事人一律生效,法律关系将会复杂化。其次,解除权消灭不可分,解除权就当事人中之一人消灭时,就他人亦消灭。在解除权的类型上,根据前文对合同解除的分类,从解除权发生原因角度,可以将解除权分为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所谓法定解除权,是指由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即法律在一定情况下赋予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由于合同的法定解除分为一般法定解除和特别法定解除,因此,法定解除权可以分一般法定解除权和特别法定解除权。前者对各种合同都能适用的,后者则是对某类或某种合同适用的。所谓约定解除权,指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即当事人约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不是单方所能决定。上述两类解除权在同一当事人间可以并存,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变更或排除法定解除权。合同在进行解除的时候是有特定的条件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关于合同解除能够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也不会做出过多的限制,除此之外的话如果是属于当中所规定的权利人可以享受到单方解除权,也是可以进行解除的。



·买卖合同订立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卖合同订立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义务是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居间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但是您对于居间合同还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在居间合同的订立上是您不熟悉但是需要掌握了解的部分,所以在居间合同的订立方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一般的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步骤是如何的。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要约: 要...


·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提存有什么法律后果
      交易中,当对方不收货时,您可以将货物提存。但要注意一点,就是提成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在实践中,合同提存需要有哪些条件呢?提存虽然是一种法定的交付方式,但这毕竟不是由收货人亲自接收的,所以只有在法定条件下,当事人才能将货物提存,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那在法律上,提存会有什么法...


·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一、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1、认定有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2、认定无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


·订立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订立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


·沙子购销合同范本的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沙子购销合同范本的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一、沙子购销合同范文 沙子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中沙 单价: 元/吨; 数量...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招标和投标是经过严格审查后进行的,签订招投标合同也和一般的合同签订是不同的。法律对于该类的合同签订有特别的规定。那么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一、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


·合同诈骗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合同诈骗罪既遂法院如何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