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有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三个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2、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3、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4、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双方所订立合同涉及内容是合法的,不能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1、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

2、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二、有效合同的定义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 在合同效力方面, 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 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 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则区分情况,分别按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处理。

合同生效的前提必须是合法。只有符合《合同法》规定下的合同才是有效合同,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假使该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那么,也不可能获得《合同法》的保护,一旦这种无效合同涉及违法内容,还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入职半年签合同符合规定吗
      到企业单位工作,一般少不了的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有的不是一入职就签订劳动合同的,入职半年签合同的不在少数,只有签订了合同以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作为企业应该在员工入职开始就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也是对职工负责。和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可以到本文了解。 ...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备案的合同专用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 一、合同专用章的备案流程 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


·单位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年单位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


·软件代理合同签订流程如何?
      软件代理合同签订流程如何?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网络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技术开发者,为了方便人们的生产生活,设计了很多贴近生活的软件,比如现在人们最常用的支付宝,QQ,微信等软件。一些商业上的老板,看重软件在市场上的商机,往往会与软件开发者签订软件代理的合同,开发者应该提供...


·股权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
      股权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


·合同没让看就让签字后生效吗?
      合同没让看就让签字后生效吗? 一、合同没让看就让签字后生效吗 生效的。一般来说,就自然人而言签字即可,如果是公司企业的话还需要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


·合同生效日期先于签订日期可以吗
      合同生效日期先于签订日期可以吗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具体行为事项的生效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合同从签署时合同自约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铁矿石贸易合同是怎么写的
      铁矿石贸易合同是怎么写的 铁矿石贸易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当双方签署合同以后,就是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以及条约,不管是什么样的合同签署了就必须要遵守上面的相关条约以及规定,但是也有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发生,那么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是什么?围绕这两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


·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一、订立合同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下: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