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吗?共同犯罪一人既遂是构成全体既遂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此时,就要按照既遂的情况,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二、共同犯罪的认定是什么?(1)几个犯罪人必须有共同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几个犯罪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都持故意的心理状态,即几个犯罪人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二是几个犯罪人相互明知,即几个犯罪人都认识到自己和其他行为人在共同进行某一犯罪活动。这两方面的统一,就形成了犯罪人的共同故意。(2)几个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具有共同性。即犯罪人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在他们的共同故意支配下,围绕共同的犯罪对象,实现共同的犯罪目的而实施的;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同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是完成统一犯罪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对于共同犯罪的实施,一般是犯罪人之间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了共同实施,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人存在既遂的状态,那么其它所有人的犯罪事实都是既遂状态,需要按照犯罪既遂的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抢夺罪是什么意思
      抢夺罪可以说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如见常发于女性、老人、小孩身上。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只是经常听说抢夺罪,但实际并不清楚抢夺罪是什么意思。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抢夺罪是什么意思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


·当事人吸毒贩毒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当事人吸毒贩毒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当事人吸毒贩毒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吸毒是违法行为,可以罚款、拘留、强制戒毒;贩毒是犯罪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判刑的,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刑可以判死刑。 《禁毒法》 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传唤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传唤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涉嫌绑架罪会判刑多长时间
      涉嫌绑架罪会判刑多长时间 一、涉嫌绑架罪会判刑多长时间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


·特别自首是什么?特别自首量刑是怎样的
      之前的文章中,我们对特别自首作出了相关的介绍,同时也对比了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实践中,自首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那么对于特别自首来讲,经过认定之后该如何量刑呢?关于特别自首量刑情况,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特别自首需要供述哪些罪行 特别自首要求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


·单位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种经济类型的犯罪也在渐渐兴起,较为常见的就是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利用我们想要投资获利的心理,来骗取我们的钱财。对于实施这种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我国《刑法》给予了不同的处罚方式。那么,单位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接下来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集...


·法律上非法集资自首怎么判刑
      法律上非法集资自首怎么判刑非法集资自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


·聚众斗殴没有动手者会被判刑吗?
      聚众斗殴顾名思义很好理解,就是很多人聚在一起进行斗殴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动手,有些人虽然参与了聚众斗殴,但是实质上并没有动手,那么会不会被判刑呢?关于聚众斗殴没有动手者会被判刑吗?相信您都非常的关心,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聚众斗殴没有...


·公务员开设赌场罪放哨有事么?
      黄赌毒一向是社会公认的毒瘤,其中赌博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最易接触的一种,当然,与亲朋好友娱乐性质的赌博不构成犯罪,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则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惩罚。那么,公务员开设赌场罪放哨有事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款。 一、《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对赌博罪的规...


·刑事申诉委托协议书范本
      实践中,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在判决、裁定生效起的两年内进行申诉。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于申诉过程不甚了解,所以会委托律师帮助自己办理。通常委托律师需要委托协议书,那么您知道刑事申诉委托协议书怎么写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刑事申诉委托协议书范本 刑事申诉...


·刑事赔偿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赔偿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一、刑事赔偿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9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