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商标权可以续展几次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商标权可以续展几次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二、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1、商标续展时,根据续展申请人的不同,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续展证明给申请人,若为直接办理则发送至申请人地址,若为代理组织办理则发送至代理组织;2、商标续展时,若申请续展的商标其申请需要补正,商标局会给予申请人发送限期补正通知,商标续展申请人需在限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对续展申请进行补正,若申请人在期限内未按照要求进行补正,商标局有权对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3、商标续展时,若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不予核准,商标局会给予申请人发送不予核准通知书,若为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将发送至商标代理机构;4、在申请商标续展时,申请人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会将所有书件均及发给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5、商标续展时,进行续展申请的申请书类别需要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填写。一件商标经历了至少十年的发展,期间经过企业的维护与大量推广,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深刻印象,积累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已不仅仅是一件商标,更是承载了商誉的品牌,是企业用心经营的展示。表面来看,商标续展要比重新申请的费用高,但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累计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如果在重新注册时被他人抢注,也是得不偿失的。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要将损害后果归咎于行为人负责的,必须满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2、无过错责任原则将损害后果归咎于行为人负责不问行为...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商标侵权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一、商标侵权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合同违约将会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违约责任来进行承担,但是向法院诉讼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我们国家对商标侵权还会采取如下的处理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


·侵犯商标法如何处理
      侵犯商标法如何处理最近几年知识产权案件侵犯纠纷越来越多,有关部门也引起了重视,对于侵犯商标的情况需要首先对侵犯商标的行为进行认定,然后才能进行处罚,遭遇侵权的时候是有多种救济途径的,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投诉这种方式,那么要是侵犯商标法如何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专利的申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重要的一个制度,若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做出的行为不服时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那么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在哪些情况下能申请专利行政复议。 一、专利无效...


·商标侵权案件中止的情况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件中止的情况是什么?商标侵权案件中止的情况主要是被投诉人在被查处过程中以注册不当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投诉人注册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中止处理,但被投诉人应当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一般来讲,中止处理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在被查处过程中提出注册不当请求。如果在...


·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转让手续怎么办?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转让手续怎么办?商标处于无效宣告状态中也是可以转让的,有人提出了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不代表着商标就一定是无效的,在商标局还没有正式宣告该商标无效之前,商标权就一直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便是商标局做出了无效宣告,对这样的宣告存在异议的话,可以起诉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


·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
       一、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 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 1、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般情形...


·关于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关于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一、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1、功能不同 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管,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