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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怎么办?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从条文规定间的关系来看,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也不应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从该款条文的规定来分析,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都必须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缓刑考验期内需遵守哪些规定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是指遵守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所在单位以及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是指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如报告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遵纪守法情况等。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不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地域外出医病、探亲等,也不得组织、发动公民集会、行威活动。4.需要迁居的,要提出申请,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外出经商,也需事先经县公安机关允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需要明确的是,缓刑的适用是基于相关条件的限制的,对于当事人在判决时已经适用于缓刑的,应当按照上述具体的规定来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但如果又存在新的犯罪事实的,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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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


·应该怎样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对市场经济和国家廉政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达到法定数额较大标准即可入罪,那应该怎样认定商业贿赂罪?...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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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期间因病保外的抵押刑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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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聚众淫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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