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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无论你在仲裁期间是选择用工地还是单位所在地,在向法院起诉时,仍然可以做出选择。这就发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例如:公司所在地为北京,但指派员工到上海工作,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从便利角度考虑,选择了在上海提起劳动仲裁,冲裁裁决出来之后,员工觉得还满意,但单位不服。这时,单位既可以向上海用工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也可以上单位所在地的北京基层法院起诉。当然,单位也会考虑便利,向北京其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的,这样,员工常常是赢了仲裁,但又不得不到外地继续参加诉讼,维权成本大增。很多情况下是,单位明知自己理亏,但就是要用完法律程序,增加员工的维权成本,反正单位不差这点钱嘛,就赌这口气。如果遇到单位所在地和实际用工地不一致的情况时,员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也即实际用工地申请仲裁,即使仲裁胜诉,我建议员工也应在收到裁决书后立即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将起诉权保留在对自己便利的基层法院,这样,因为公司在外地,收到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会晚于员工的,即使单位向其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也会晚于员工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受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将案件移交给先立案的法院。当然,如果单位没有起诉,过了诉讼其后,员工可以撤回起诉,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效力,如果单位拒不执行,员工可申请强制执行。二、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上述管辖地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先到调解委员会办理调解;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那里仲裁;在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之后,规定时间内就是去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这方面,《劳动法》第17条中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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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辞职可以随时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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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调整内容有哪些?
      当今社会,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五花八门,但职业危害无处不在,有时候我们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尤其重要,当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等危害时,能够及时的获得工伤保险补偿。今天我们就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调整的内容上为您解读。 一、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简化 《条例》增...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么?
      违约金对违约方来说具有惩罚的性质,那么如果劳动者出现了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么??如果劳动者违约并不必然要承担违约金,那么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么? 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赔付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赔付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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