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对于春招签的合同能毁约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劳动者对于春招签的合同能毁约吗?可以毁约的,只要提前3天书面提出辞职即可,并且这几天的工资也应该给你,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版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三、违约金的数额如何计算的?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对于自己的职业是有选择的权利,就算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只要按劳动法的流程来进行离职就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但如果劳动者选择立刻走人的话,那么在特殊的情况之下是会承担违约金额的。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中规定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主体是比较多的,包括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以及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但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要求不同,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规定时效申请。而在申请的过程中也需要搞清楚工伤认定流程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职...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甲方将 给土石方项目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


·劳动者能随意辞职吗,劳动者能否随便辞职?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但反过来说,劳动者能随意辞职吗?要是劳动者辞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害的话,那么此时企业是否能向劳动者索赔?关于这个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者能随意辞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来保护每一位合法公民。现如今在城市中,有很多的弱势群体,而农民工就是其中一类。他们工作危险性高,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容易受到威胁。往往又因为受教育程度低而不能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这个问题,来帮助您维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多久?
      我们在一些企业或者是一些个人,通过职务之便涉及到一些受贿的行为会被视为违法的行为。比如说一些单位涉及到一些对公等业务,受贿业务单位的一些回扣或者是直接的钱款,造成的一种损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多久?这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刑法。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工厂关闭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吗?
      一、工厂关闭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吗?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工伤鉴定4级后离岗不离职怎么处理?
      现在劳动关系中,最常见的矛盾纠纷案件就是工伤纠纷,工伤纠纷中涉及到的面较为广泛,而且很多时候因为没有及时的工伤鉴定导致后期矛盾升级,工伤鉴定是解决工伤纠纷中最基础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今天,我们就为您普及一下工伤鉴定4级后离岗不离职怎么处理? 一、工伤鉴定4级后离岗不离职怎么...


·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合法呢?不少劳动者由于不懂法,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也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更不知道要维权。那到底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装修合同工程承包方式都有哪些
      装修合同工程承包方式都有哪些? 装修在当今社会相当的流行,不论是店铺还是家里都要用到装修。就以家装来说,装修的风格不仅是个人品味的外在体现更是直接影响日后的日常生活。为此大多数人会将装修工作承包给有经验的家装公司,而目前有多种的装修承包方式可供发包人选择,那么装修合同工程承包方式...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标准2017是怎么样的? 一、1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