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铺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商铺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一、房东在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赁期限的,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约定,而超过租赁期限后仍实际使用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承租人应当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对于发生在合同订立期间的约定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对未来的没有约定的事项肯定无效。合同有效期,以及有效期终止的条件。
是否有自动续签或者优先续签的条款。 对于合同争议如何解决的条款。 如果是合同即将到期,需要延长有效期,仍可能应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二、商铺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1、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出租房屋归第三方所有,你们可以继续依据这个合同继续租赁,这是民法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2、如果合同已经到期,则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东可以不再续签,并不用承担你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房屋归第三方,你们只有与第三方协商,让他把房屋出租给你们继续使用。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还要续签,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如协商不一成,承租人应当搬离,并清理房屋,交还出租人。出租人有决定是否续签与否的权利。承租人只能与其协商处理续签事宜,无权强迫房东续签。续签应该与所有权人续签,也就是说没有过户前应该与房东续签,这样不存在风险,因为即便之后发生了所有权变动,你依然可以继续租赁,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落实到具体法条就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上的内容就是对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无补偿的一些回答。当然,签署合同意味着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是一件很是很严肃的事情,如果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想更好地维护好自身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在签署有关门面合同续签的时候先咨询专业的律师。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从发生的原因看,合同的转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意思?在经济社会中,要约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如果对方接受了自己的条件,双方就可以订立合同。同时,实践中还存在着要约引诱的行为,它的根本目的也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那么,要约引诱在民法典中是什么意思?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一、阴阳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1、认定有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2、认定无效的情形: (1)、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


·无偿使用合同法律性质是什么?
      无偿使用民法典律性质是什么?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一、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


·合同诈骗退赔能缓刑吗?
      合同诈骗退赔能缓刑吗? 一、合同诈骗退赔能缓刑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额退赔的,如果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几种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几种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里的乘人之危根据《最...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一、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但是,...


·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是怎样的 一、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可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合同分为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类型其实是比较多的,这里面常见的就包括了劳动合同、买卖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等。当然,在有些合同当中,我们发现当事人是约定了条件的,即只有在约定的条件满足之后,合同才会生效。这就是附条件合同,那究竟什么是附条件合同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找专长律师: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房屋要进行装修之前,房屋所有者会与装修公司签订一个装修合同。但是大部分装修公司并没有自己的装修产品公司,而是要与装修材料公司进行协商,最终签订一个装饰材料购销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