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的话,劳动合同到期也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申领失业保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相关法律法规对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对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用人单位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各地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申领流程,有的地方还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了申领手续,以便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及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各省、区、市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制定了详细的领金标准,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金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办理一次性领取时需带《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及其他实现再就业的有效证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人员再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批表》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审核后每月1-15日办理一次性领取手续的,当月领取;每月16-30日办理手续的,次月领取。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就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了。



·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营业执照这个过程是繁琐、复杂的,一般难住了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营业执照这个过程是繁琐、复杂的,一般难住了大多数不是很懂这个行业的人,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详细介绍一下具体步骤吧,弄清楚了,到时候需要用到这些知识的时候就不会手忙脚乱了。需要的证件很多,因为办理过程很严谨,不要嫌麻烦。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的证件: 1...


·七级伤残赔偿30万合不合理工伤七级一般很难赔到30万
      七级伤残赔偿30万合不合理工伤七级一般很难赔到30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我们时常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就是有些经济知识不多的人或者是对某方面行业的专业知识不了解的人,就会在进行相应的商业活动时产生疑惑。然后导致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我国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的相关方面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般情况下是十级伤残的,但是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工资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都知道,建筑工程从招标投标开始,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这都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需要认真负责的一个过程。尤其是关于建筑工程的文件相关单位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


·劳动合同解除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结束
      劳动合同解除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结束,对于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协商一致,除非特殊情况,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提前通知对方,那么劳动合同法解除送达劳动者有什么规定吗?合同法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的法...


·员工得了癌症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得了癌症公司能辞退吗 一、员工得了癌症公司能辞退吗 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签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签定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二、鉴定内容 广义的工...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其中很多的企业的做法是雇佣童工。童工一般都是指在16岁以下的人,雇佣童工是违法的行为,如果雇佣童工不给开工资的话更是违反了劳动法,对于雇佣童工不开工资的办法我们是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