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车辆可以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车辆可以吗?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在五日内提车,如果对方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话,当事人提车时需要找法院办理案件的法官,提交与对方保全价值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才可以去交警队提车。 对方有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扣押车辆的权利。2.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是应该把车辆交还,因为扣押车辆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现在事故原因已经查清,事故责任已做认定,交警不应该再扣押车辆。3.对方只要因当事人的责任而造成损害,其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目的是判决后得以有财产执行)。财产保全有两种,一种是起诉前财产保全(单纯保全车辆程序,然后15日内要起诉,否则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一种是起诉前财产保全,起诉的时候一同申请财产保。4.法院财产保全要给保全车辆的裁定书。法律规定,受害者可以保全对方的车辆。提出保全后,对方的车就不能开走了,换言之就是被扣押了。但对方也可以交押金把车开走。要是肇事者不赔偿你的损失,那么法院就会拍卖他的车,或者用它交的押金。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事故发生后,交警要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确定肇事方责任大的话,在3天内,受害者可以要法院提出保全肇事者的车辆,3天内没提出保全的,就视为放弃保全的权利。二、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呢?1、从司法实践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之前,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行政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交通警察一般都建议受害人到人民法院申请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重点审查担保情况后,几乎百分之百同意采取保全措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之后,公安机关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同时,交通警察几乎都会建议受害人立即到人民法院申请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措施,否则会解除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事故车辆的扣留,人民法院审查受害人申请之后,同意采取保全措施的不足百分之六十。受害人对此往往不能理解,认为赔偿款尚未到手,警察要放车,法官不保全,一定是对方当事人找了关系、走了后门,误解法官办案不公,埋怨社会风气不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之前,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机动车车主负垫付义务。车主不是民事赔偿的直接责任人,就是负民事赔偿垫付义务的责任人,车主一般都会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受害人申请保全该车主的机动车,法院一般会同意受理并采取保全措施。在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施行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出台司法解释,规定盗用人驾驶偷盗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和分期付款购买而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车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解释出台之后,解释中规定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保全该机动车,因机动车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就不会同意受理该财产保全。4、《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施行之后,因取消了交通事故机动车车主所负的垫付义务,车辆所有人和实际支配人一致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责任主体,对该机动车还能采取保全措施;车辆所有人和实际支配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只有认定车主负有赔偿责任,对事故车辆才能采取保全措施,如果认定车主不负赔偿责任,那么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综上所述,法律规定,受害者可以保全对方的车辆。提出保全后,对方的车就被扣押了,要是肇事者不赔偿你的损失,法院就会拍卖他的车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交警要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受害者应当在3天内提出保全肇事者的车辆,受害人3天内没提出保全的,就视为放弃保全的权利。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的越来越频繁了,大城市人多车多,就难免不会出事故。但是在不少比较落后的地区,还有不少人会骑摩托车。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也是很多。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肯定逃脱不了责任的。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标准有几点内容:一、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能是因为过失导致的严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关键的一环,只有将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关键的一环,只有将当事人责任明确,才能开展后期赔偿工作。按照规定,交警部门会在勘查完现场后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几种?本文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大致描述下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的...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有被扣留就就可以换证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有被扣留就就可以换证,但是需要先把违章处理完并且缴清罚款。驾驶证被扣留了就不可以换证。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的资料如下: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举报无证驾驶交警会处理吗
      会处理。交警会去查处违章处,无证驾驶罚权在交管部门,无证驾驶应被处200-2000元罚金,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行政处罚权在交警,除非交警有明显违规行为,才可以投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人口越来越密集,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与车、车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人口越来越密集,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与车、车与车之间难免会发生摩擦事故等,或者由于自然灾害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了财产、人身的安全,我国乃至全世界每时每刻都有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


·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如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首要的责任人是工程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应对损害承担责任。您所理解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发...


·一、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有: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


·醉酒驾车肇事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交通法律规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是要受到处罚的,这个处罚也是分是否是酒驾的,酒驾和醉驾有很大的区别,醉驾比酒驾情节严重,所受到的处罚也越重,血液中酒精含量要是大于或者等于80g/100属于酒驾,属于酒驾,要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
      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其实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了房款之后,都是有一个房屋交付的过程。对于购房者而言,在交付商品房的时候,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而不能简单的认为交付商品房就是在开发商那里拿钥匙。那到底交付商品房应该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怎么写?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甲方:_____ (肇事者),委托代理人:_____ 乙方:_____ (受害方),委托代理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左右,甲方驾驶_____号_____车,在_____________...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一个从轻的处罚规定,《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