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抢夺罪与抢劫罪的不同(1)行为方式不同。抢夺罪限于乘人不备或者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抢夺过程中被发现为抗拒抓捕等而当场使用暴力、胁迫,以及携带凶器抢夺和在聚众“打 砸抢”中抢走或砸毁财物;(2)主体的年龄要求不同。抢夺罪的主体要求是已满16周岁。而抢劫罪只要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抢夺罪须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方能构成。而抢劫罪则没有数额和情节的限制,只要实施抢劫原则上都应定罪。司法实践中,抢夺罪与抢劫罪主要在抢财物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伤亡的情况下不易区分。这时,关键看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的对象是被害人的身体还是财物。若是作用对象是财物的话,一般是以抢夺罪论处。但要是作用对象是被害人的身体,这个时候往往会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资诈骗能判缓刑吗?
      发行在我国作为一种刑罚的制度。它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如果说一个犯罪行为他和缓刑的适用条件的话,那么当然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我们国家存在着集资诈骗罪很多人对于集资诈骗罪都想要清楚的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资诈骗能判缓刑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资诈骗能判缓刑吗? 非法集资从...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
      生活中,总有人为了寻求刺激,喜欢去破坏公用的设施,其中以广播电视和电信设施最为常见,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如果去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是会构成犯罪的,严重的情况下还会被判刑,那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呢?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 犯本...


·成立累犯能不能判缓刑?
      成立累犯能不能判缓刑关于累犯是不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一看什么是累犯。我们一般说的累犯就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因为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我们知道,衡量量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主要是通过是否...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名
      我们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对我们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是不希望别人泄漏出去的,如果是符合一定的事实,泄漏个人信息,是可以认定为犯罪行为的。而且,我国也是出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名的量刑的标准,来进行量刑,那么,都是有哪些标准呢?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名如何定罪量刑? 针对上述...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绑架犯罪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并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且时常对被绑架人伴有殴打、辱骂等情节,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对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犯罪,同时又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是严重的...


·刑诉法103条适用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对刑事过程中的一些事项作出规定的法律,它对刑事案件的诉讼有着指导意义。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中会有许多情形需要计算期间,而在刑诉法103中规定了期间的计算单位以及计算方法。那刑诉法103条适用情形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刑诉法103条适用情形有哪...


·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非法集资罪是指个人或者是单位没有通过国家的审批,擅自就股票等项目进行集资的行为。非法集资是属于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事情,而且违反的是我国刑法,因此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会判处有期徒刑。那么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是否合理,非法集资罪和合法的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一、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


·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


·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多长时间?
      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多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


·刑事附带民事撤诉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撤诉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撤诉申请书写作规范 (一)首页上方注明文书名称。 (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身份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