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的继承人作为起诉的被告对象,继承财产开始后,死亡的债务人的一切财产归继承人管理,继承人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也要参加诉讼。还有就是找到担保人,欠款人死亡未能偿还,遗产又不够抵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这笔债务的剩余部分,担保人对债务有连带责任,如果担保人拒绝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他。还有就是看这个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欠款的用途是不是夫妻共用的,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死亡债务人的另一半偿还。二、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保护公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三、继承权平等原则(一)继承权男女平等(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依《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继承者在继承办理的过程中,一旦遗嘱人出现这类情况的,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这类债务进行索要,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保护公民的债权权益,我国的办案机关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应的审理和判决。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在欠钱不还产生纠纷的时候,有的当事人就想以诉讼方式来解决,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让对方还钱。但此时担心自己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


·如果堂弟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堂弟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如果堂弟欠钱不还怎么办? 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权利而没有金钱的给付义务,同样在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 欠钱是民事纠纷,那...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
      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夫妻债务中绝大多数都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若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共同债务承担有失公平。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


·企业公司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
      企业公司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债务沉重能影响企业和公司未来的发展,而债务重组能够减缓它的负面影响。当企业和公司出现债务繁重导致无法持续经营时,通过债务重组的种种方式,能够起死回生,是发展之路重新步入正轨。接下来将为您介绍有关于债务重组的几种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是什么 债...


·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已被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货款的销售文...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清利不还本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清利不还本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清利不还本携带好对方只还利息,但是没有还本金的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欠钱不还申请执行业没用怎么办?
      欠钱不还申请执行业没用怎么办?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


·双方没有债权债务问题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当地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快,现在社会鼓励自主创业,那么,在自主创业时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可是这些资金需要从哪里来呢?就会用到借贷,就会出现了债权和债务的的问题,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双方没有债权债务问题的详细介...


·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
      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企业之间发生贸易往来,如果没有签署合同的话,可能会发生对方拖欠货款的事情。经过多次催收无果的,企业可以将其告上法庭,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提请诉讼之前,企业要确定管辖法院是哪个,否则可能产生管辖权异议,耽误维权的时间。那么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就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