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在发生交通事故大家第一时间先看是否有人受伤,如果有人受伤的情况下,要第一时间进行救人,然后打保险公司电话和报警。保险公司会根据责任确定书进行赔偿,超过保险范围的,那么超出的部分是需要个人进行补足的,有第三者的会商业保险进行赔偿。


·车祸伤保险理赔误工费是多少天
      车祸伤保险理赔误工费是多少天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二手车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车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车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警惕税费风险 购二手车时,容易因旧车手续不完善引发各种交易后遗症。尤其是低价实用车型,在出售旧车后更容易引发路费纠纷、承担交通责任等后果。不少新旧车主缺乏应有的保险知识,许多车在过户后,却没有进行保险变更手续。而导致新的车...


·一、轻微损伤的交通事故报交警吗?
      一、轻微损伤的交通事故报交警吗?交通事故中车辆轻微损伤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的话也需要报警,除非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任何的争议,可以在撤离现场之后自行协商解决,一般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不管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有没有争议都应该报警。出现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必须马上报警:1、机动车...


·一、疫情期间交不起房租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交不起房租怎么办?疫情期间交不起房租可以通过和房东进行协商来迟交房租或者是免交减交房租。因为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利用《民法典》当中不可抗力来对抗相关的人员进行房屋的减免。二、疫情期间被违法辞退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无锡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
      对于无锡市民来说,遭遇交通事故后,通常双方都会在交警的协调下处理赔偿问题。如果协调不成的,就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了。这时当事人会选择一位代理律师,来协助打官司,为此要缴纳一笔律师费。那么无锡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通过本文,我们给广大无锡市民做个介绍。 一、在无锡处理交通...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尽管许多城市已实施限制数量的政策,但仍有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个人驾驶技术问题和一些突发事件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加。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成相关的赔偿协议,则需要依法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法庭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有两种:...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最近,也出台了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那么,您对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江苏省统计数据 根据《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


·工伤认定老板不配合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什么材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或者是在工作中,有时候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那么在工作中收到的伤害是属于工伤的,可以向招聘者也就是老板申请工伤赔款,但是如果老板不配合的话,就需要自己向社保局提交材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老板不配合需要向社保局提交什么材料呢?下面为您解答 工伤认定应当提...


·未交付标的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未交付标的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


·隔夜醉酒驾车的该怎么认定
      隔夜醉酒驾车的该怎么认定 一、隔夜醉酒驾车的该怎么认定 隔夜醉驾,一般是指前一天晚上饮酒,第二天处于醉酒状态实施驾驶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主观上要求机动车驾驶人明知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进而放任该种危险。 醉驾行为认定的标准遵循的是“一般人标准”。每...


·交通伤残怎么计算费用?
      交通伤残怎么计算费用? 一、交通伤残怎么计算费用?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