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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什么?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各方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如下所述。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二、租赁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确定期限的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不能永久使用。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情形的法律解答。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一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至于具体违约责任是什么形式,可以由租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我们国家关于设备是可以进行租赁使用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很多的租赁合同都会签署,当然在签署租赁合同的时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是受到合同当中的内容的约束,不能够随意做出一些违约的行为,否则为此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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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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