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申请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申请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鉴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报告等材料。

二、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1、申请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出具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三、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2、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在参加完劳动能力鉴定面检后三周左右持本人身份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鉴定结论,也可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邮寄的方式书面送达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眼睛工伤鉴定内容也是需要提交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在医院关于眼睛的诊断证明和医疗终结证明等一系列的材料的,至于说针对眼睛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的一些参考依据,因为都是一些特别专业的医学术语,大家就算了解了以后也没有任何实际性的作用的,小编就不给大家在以上文章当中陈列了。

在工伤鉴定机构需要提交的这些证明材料当中,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可以到鉴定机构以后现场填写,至于工伤认定书和相应的诊断证明等这些也并不难,要注意发生事故之后,住院治疗期间的所有和自己病情相关的材料都要保存好,期间因人而异还需要补充材料的,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疫情期间能不能辞退员工?
      疫情期间能不能辞退员工?疫情期间是否可以辞退员工就要看实际的情况;辞退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在我国在工地上受伤死亡没签合同怎样赔偿呢?
      在我国在工地上受伤死亡没签合同怎样赔偿呢? 一、在我国在工地上受伤死亡没签合同怎样赔偿呢? 1、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关于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
      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关于赔偿金的规定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建筑工程开始修建的时候,签订合同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一部分。双方的合作主要就是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的,如果不注意签订合同时的一些比较重要的问题的话,是很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的,所以您一定要注意比较常见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房者由于换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想继续租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房者由于换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想继续租房子了,想把房子转租。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知道,哪些房屋不能转租。而此时他们更关心的是,房屋转租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


·一、公司员工犯了重婚罪如何处罚?
      一、公司员工犯了重婚罪如何处罚?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