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误工费团体险是否存在意外险赔偿含误工费赔偿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误工费团体险是否存在意外险赔偿含误工费赔偿。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意外险一般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各种保险。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则因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规定。误工费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出现,因为只要有人在工作中出现工伤,那么在相应的赔偿中的肯定会存在误工费,所以自己只要做好的一定的准备就可以获得,但是在团体险的赔偿中,误工费的赔偿会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一旦自己不能满足,就会丧失机会。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虽然上厕所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可以视为“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利进行保障的一种协议,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支付劳动双倍工资。那么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我国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 如果单位给缴了工伤保险,保留发票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缴,则找单位报,单位不报,则通过劳动仲裁处理。 保留医疗凭证,缴费票据和诊断记录待鉴定确定等级后结算,协商不成委托律师处理。 1、需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一年。 ...


·私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私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


·公司辞退员工能领取失业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能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什么?
      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而且造成重大的损失不可弥补的时,往往会面临被企业开除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开除内部的企业职工的。那么很多工作中的职工就会想要知道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的规定具体有什么。 一、开除的概念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


·死亡抚恤金一般都是在职员工生前供职的企业或者是机关为其身后的
      死亡抚恤金一般都是在职员工生前供职的企业或者是机关为其身后的亲人发放的一种补偿金,也可以当做是对遗孀或者是子女的一种补偿,但是死亡抚恤金是否可作为遗产分配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有关内容,请进行阅读了解一下吧。死亡抚恤金是否可作为遗产分配吗(一)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样不属于我国《...


·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是怎么样的? 1、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 经过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续签提前30天通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它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


·复工期间感染算工伤吗?
      复工期间感染算工伤吗?复工期间感染不算工伤,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人社部函〔2020〕11号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劳动者在与上一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需要开具一份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你要是该证明丢失的话,此时是否能够补办呢?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也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