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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钱是否会没收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钱是否会没收?1、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生产售卖假药有什么规定1、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1)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2)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3)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4)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5)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6)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三、刑法中关于生产假药有什么规定?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所有的非法活动而取得的这些收入,在法律上都属于非法收入,只要属于非法收入就都是会被没收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没收的这些非法所得会直接上交国库,还有一些刑事案件当中没收的非法所得会用于偿还受害者。总之,工作人员没收的非法所得不是任何人可以私自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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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要需具备如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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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逃出资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有此...


·刑事案件报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吗
      一、刑事案件报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吗?批捕后也是一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承办人是否批准要征求检察院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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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进行公开审判的,当然也会有特殊的时候。而这个特殊时候恰好就是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就刑事案件来看,法律中规定的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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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


·个人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兴兴向荣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不和谐的现象,就比如个人集资诈骗,很多人会认为个人集资诈骗罪不是什么大的问题,其实不然, 生活中有很多人会因此走上犯罪的不归路,犯上个人集资诈骗罪,今天我们就带你了解关于个人集资诈骗罪的相关信息。 一、客体...


·预备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预备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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