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先弄清这个债务是什么债务,夫妻在婚姻存续时间内的债务有可能是个人债务也有可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个人或者共同债务通常有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3、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4、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如何承担确定了死亡债务人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后,接下来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死亡一方的遗产的,那么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过部分就不需承担。不管你是债权人还是死亡债务人配偶,在遇到此类事情应当知道如何应对了,不过还需明确一点,凡事必须讲证据,口说无凭。但谁来证明也是有规定的,比如,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此时如果债权人否认,那么夫妻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一方在生前欠下的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此时债权人如果要求其家人清偿,那么可以拒绝偿还这部分债务。而在合法债务里面,具有又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可以由在生的配偶承担清偿责任。而要是个人债务的话,则首先由死者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我们已经知道,要构成无因管理,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必须是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为他人的利益,管理他人的事务。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所谓无因管理之债,是指由于无因管理而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人虽然没有受他人的委托,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当...


·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纠纷的情况无非就是财产的纠纷无法协商分配和孩子的归属问题所导致,当然除此之外也会有其他的原因,不过当前社会孩子的问题是很多人所关注的,孩子的判决也是很难进行协商,离婚纠纷的法庭总是因为孩子的归属问题而争辩,那如果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是怎么判定的...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一、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一、在我国帮别人贷款怎么免责 1、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是贷款到期后3年,如果银行没有向你追索,则你可以自动免责 2、借款人与银行擅自更改借款条款,并且没有通知你。如借款金额增加,借款期限延长等。超过你原来责任部分可以免责 3、借款人还清贷款,你作为...


·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的个人之间在涉及到借款问题时,也会约定一定的利息。而这个约定同时又必须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得不到支持。那在实践中,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呢,换言之,怎样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


·债权转让会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吗
      债权转让会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吗?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新计算的的效果:(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是大量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有的贷款人基于朋友关系,索性在借据中不约定借款利息,但同时民间借贷也经常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遇到这些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十大准则 1、人...


·校园贷款高利贷性质是怎么样的?
       校园贷款高利贷性质是怎么样的,校园贷和高利贷其实是一个性质,法律规定年率超过24%的贷款都是属于非法的,校园贷的利息有的超过30%,高利贷的利息一般是36%,再加上高额手续费,利滚利,欺骗学生,学生一旦贷款,没有经济来源,很难偿还,法律规定只有年利率不超过24%的利息,才能得到...


·借钱不还如何定性为诈骗
      看借款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借款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即可认定为诈骗罪。如借款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可能有些人不是特别了解,其实,债权人撤销权也是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些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方面的知识,来帮助您了解债权人撤销权。 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合同的种类那是有很多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其实,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很少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一、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1、 加工承揽合同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