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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一、变更合同形式有哪些
1、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2、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3、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
5、合同变更不是合同性质的变化(如买卖变为赠与,合同关系失去了同一性,此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
6、合同变更既可能是合同标的的变更,也可能是履行方式的改变。
7、既可能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违约责任的重新约定。
8、合同担保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的变化也会导致合同的变更。
9、依法订立的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10、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是原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或者不必要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11、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是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12、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合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
13、例如有关标的物数量的增减、质量标准的修改、履行地点的变动、标的物包装要求的改变等,都属于合同的变更。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变更合同形式问题的回答。变更合同是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如果您对于变更合同形式还有疑惑,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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