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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二、胎儿如何行使继承权?但是胎儿要继承祖父母财产,则胎儿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又涉及到一个代位继承权的概念。对于代位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何行使代位继承权,应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4、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和遗赠继承中均不能适用代位继承。综上所述,胎儿是具有继承权的,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并且如果满足上述四个条件,胎儿有权行使代位继承权,继承祖父母的财产。当父亲去世的时候,孩子尚未出世,这种情况下其实有必要为胎儿保留一定的继承份额,当然这里的孩子就包括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至于之后该如何继承这个遗产份额,就要看胎儿出生的情况了,若顺利出生了则就由其继承遗产,要是之后流产没有出生的话,则还是作为死者的遗产有其他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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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是相对于法定继承来说的,法定继承遗产程序的开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遗产也应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说,继承人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


·一、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够代位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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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的规定是,要看死者是否有立遗嘱,如果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当死者在生前进行过遗嘱的设立时,则按其符合法定有效性的遗嘱内容进行继承。那么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财产继承的顺序有有哪些?请听为你专业详解。 一、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申请办理...


·法定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怎么样的?
      法定继承人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能否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能否反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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