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 ? ? ? ? ?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进行股权变更的时候,是需要去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所以,就会有人问这么一个问题,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对于这个问题来说,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我们也要按照规定执行。那么,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又是什么样的呢?请看下文介绍。一、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1、股权依法转让后,是否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不影响股东转让的法律效力,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与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2、股东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进行变更的,股权即发生变动。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股权变更情况是否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但未经登记的,对不知股权变更的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4、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综上所述,关于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股权依法转让后,是否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不影响股东转让的法律效力,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与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一、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


·劳动合同未写工资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未写工资是否违法这种情况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九大要素。该九类要素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一、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是包含在内的,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既然平均工资...


·童工是几岁,单位使用童工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童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禁止雇佣,但却可以招录未成年工。实践中童工与未成年工之间的主要区别其实就是在年龄上,那么童工是几岁,而未成年工又是几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童工是几岁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


·只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吗
      只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吗社会保险必须要办理。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一、劳动者因职务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单位如何追偿损失? 用人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用人单位的损失必须以实际发生为准,对于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的债权如拖欠货款,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在认定劳动者过错时,应考量损害的发...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甲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然后明确解除劳动关系及工薪福利等具体时间;在然后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明细;最后甲乙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盖章就可以了,然后合同立即生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


·该怎么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
      该怎么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这也是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而作为员工也是享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不过要是员工听从了单位的安排而加班的话,此时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那该怎么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该...


·劳动合同在辞退员工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在辞退员工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公司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


·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可以用童工的企业有哪些?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童工一般是指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这部分人在社会上可以找什么工作呢?不少人都不太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1)童工明显属于未成年人即未满16周岁的公民;(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


·上海工伤鉴定机构流程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其实,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是如此,提前对其有一个了解,那么真的能够用到的话,将会节省自己很多的时间。比如说职工如果在生活当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话,那么最起码对工伤鉴定的流程应该有所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工伤鉴定机构流程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