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是一件我们很不愿意面对的事情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离婚是一件我们很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但是当两个人的感情走到尽头,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得不分开的时候,离婚对他们来讲可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在离婚当中很重要的就是双方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和侄女以后的抚养费问题。但是在一些家庭当中,双方没有共同的夫妻财产以及没有孩子的情况下,依然要协议离婚的时候,书面的离婚协议又应该写一些什么内容?通常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所写的内容是比普通的离婚协议书要简洁一些的。通常来讲,在这种无财产无子女的离婚协议书下,应该写的程序,其内容如下。首先是要写清标题,叫做离婚协议书,写清双方的基本身份关系和个人信息。双方的身份关系和个人信息,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位,住址等等。这是很基本的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交代完毕之后,需要有一个介绍来表明这个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以及是为了什么而书写的。这介绍的内容包括双方是在什么时候登记结婚?又是因为什么导致了双方的离婚。同时也要交代清楚,由于双方的各种原因,不存在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属问题。以下是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首先要交代双方是自愿离婚达成的一致意见。这很重要,因为这是协议离婚的前提,就是双方可以进行离婚的合意。如果双方有一方拒绝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就要进行诉讼离婚。所以这一点是整个离婚协议书的基础,非常重要,一定要写在整个协议书的最前面。第二点需要交代的是。这个离婚协议书和其他协议书的不同之处在于离婚的双方是没有任何的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争夺。仅仅是一个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而已。在之后的叙述当中就不用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子女问题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解决方案的陈述了。第三点,需要注意双方仅仅是没有婚后的共同财产而已,但并不排除双方有各自私人的婚前个人财产,针对婚前的个人财产要写清楚婚前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与对方无关。要保护离婚当事人所应该具有的合法权益。此次离婚是不涉及婚前个人财产的分配问题的所有权人有当事人享有。与对方当事人无关。以上内容就是此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所必须要具备的基本内容。情况特殊,具有其他的财产或者是关系问题,需要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写清的话,可以额外附加一些条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在以上的内容写完了之后落款处由双方离婚当事人进行签名并签署年月日。至此,无共同财产和没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的基本框架就是这样,要根据离婚双方的不同的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调整,保障离婚协议书可以准确的。调节双方的离婚问题,证明双方夫妻关系的结束。



·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我们大多也知道,如果超生,是需要交纳一笔社会抚养费的。最近就有江西的朋友咨询当地的相关政策,网的编辑就来为您引述一下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


·上门女婿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如今法律上已经没有什么上门女婿的说法,女方可以到男方家居住,而男方亦是可以到女方家生活居住。而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对财产的分割也是按照普通婚姻的财产分割原则进行。下面我们就告诉您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


·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双方可以会选择离婚。对于任何一方来说,离婚都是一件大事,需要妥善处理,尤其是财产分割上面,更应该找到一个合适的办法。否则,双方很容易在分割财产上面发生纠纷。那么,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就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与财产进行处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属于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孩子的实际支出,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抚养费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离婚协议签完后其中一方不办离婚证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签完后其中一方不办离婚证怎么办? 一方不去办理离婚证的话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一、离婚协议必须要面签吗?
      一、离婚协议必须要面签吗 离婚协议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是当面签字,有可能是别人签订的,那么就对本人不起法律效力,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利益,所以建议当面亲自签订。另外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协议离婚,则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到人民法院去离婚 夫妻之间形成的离婚协议,如...


·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怀孕离婚是否有赔偿?
      在我国出于对孕妇这以弱势群体的保护,在女人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此时女方想要提出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其实际情况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下面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怀孕期间允许提出离婚的条件和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一、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给予补偿的条件(一)女方...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此时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重婚罪。那么具体说来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呢?而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又是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客观要件 1、重婚罪重婚罪在...


·重婚罪是属于哪种类型的犯罪重婚罪是侵害一夫一妻婚
      重婚罪是属于哪种类型的犯罪重婚罪是侵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犯罪类型,属于刑事案件。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怎么办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怎么办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